107年度「雲端發票 文青稅月」短片及熱門焦點小圖創作比賽-短片創作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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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宣導民眾使用載具儲存電子發票及行動支付結合雲端發票等觀念,藉由舉辦宣導短片創作比賽徵選活動,透過影像鏡頭創作會說故事的短片,結合青年學子的創意與想法將電子發票及國稅宣導內容動態化,期以活潑生動的故事結合稅務訊息製作短片,並透過網路全方位宣導租稅常識。

徵件主題

請以與電子發票相關主題,以行動支付消費儲存雲端發票、利用共通性載具-手機條碼或信用卡載具儲存雲端發票、申辦手機條碼、載具歸戶及設定兌獎帳戶等議題進行影像創作。

主辦單位

財政部北區國稅局

徵件日期

107年6月15日至107年9月30日止

參賽資格

就讀、設籍或居住於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轄區(新北市、桃園市、新竹縣、新竹市、基隆市、宜蘭縣、花蓮縣、金門縣及連江縣)之高中(職)及大專院校在學學生(含研究所)。

本比賽僅限團體參賽,參賽人數以3至5人為限,不接受個人參賽。

報名方式

線上登錄:請先至活動網頁報名(https://tax.bff.tw/),即日起至107年9月30日止。
收件說明
1.截止時間:107年9月30日截止收件,請親送或郵寄 (郵戳為憑)
2.收件地址:302新竹縣竹北市文信路1號『107年「雲端發票 文青稅月」短片及熱門焦點小圖創作比賽』活動小組 收
3.繳交資料
(1)擇一提供檔案光碟、可攜式存取裝置或雲端連結載點
(2)報名表
(3)著作權證明、授權及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
(4)電影票券領據

獎勵方式

參加獎:完成線上報名及繳件之隊伍,可獲得威秀影城電影票券(每人1張)。
第一名:1隊,獎金60,000元
第二名:1隊,獎金50,000元
第三名:1隊,獎金40,000元
第四名:1隊,獎金30,000元
第五名:1隊,獎金20,000元
第六名:1隊,獎金10,000元
佳作:10隊,獎金5,000元
網路人氣獎:5隊,獎金10,000元

規格說明

1.影片時間:3分鐘以內。
2.影片呈現風格:不限,如動畫、紀錄片、劇情片等。
3.影片語言:以國語為主,可搭配其他語言,均須加上繁體中文字幕。
4.影片格式:畫質HD,解析度應為1920×1080像素以上格式拍攝、製作,檔案類型可為AVI、MPEG、MOV、WMV、MP4等格式。
5.影片音樂素材:自行創作或合法取得授權音樂。
6.作品皆須明定片名,並於片尾加上「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廣告」字樣。
7.拍攝器材:不拘,平板電腦、手機、相機、攝影機等皆可。

注意事項

1.紙本報名資料需自行包裝完整,如有遺漏、損毀,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原因未於時間內寄至指定地點,主辦單位不予負責;另相關檔案文件不予退還,請自行備份。
2.完成報名且符合資格者即贈送每人一張電影票券,由團隊聯絡人填寫報名團隊人數,並依規定完成附件之領據填寫。
3.參賽者不得重複報名。
4.參賽作品之配音、配樂及使用之圖文均須向原創作/團隊取得重製、編輯、公開上映/播送/傳輸之授權,如因影片播出產生著作權相關法律爭議,由參賽者負完全責任。如因此致相關單位遭受第三人主張權利或指控違法者,應由參賽者賠償相關單位因此所受一切費用及損失,包含但不限於律師費用、訴訟費用、和解賠償金、差旅費等;得獎作品如確定違反相關法規,需退回獎狀及獎金。
5.得獎獎金須依稅法相關規定預扣繳所得稅。(依法代得獎者扣繳10%之稅金,而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,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,若不願意配合,則視為自動棄權。)
6.主辦單位得無償使用得獎影片及其影像於各媒體管道、政府機關、網路平台等進行行銷、宣傳、報導及公開播放等。
7.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權及版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,如有徵用第三方之作品(如道具、配樂等)、已發表之文字、訪談或影像紀錄等,須由第三方簽具著作權使用同意書,並同意主辦單位針對授權內容進行重製、編輯及發行。
8.參賽者於作品繳交完成後即視同認可本簡章之各項規定。
9.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,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補充修正。

評審標準

1.主題適切度(是否符合簡章規定及傳達正確法規、政策)-40%
2.故事性(完整合理、傳達正面意象)-20%
3.創意性(具想法巧思與稅務結合能展現重點主題)-20%
4.技術性(畫面構成、剪輯、配樂、後製)-20%

聯絡方式

免付費服務專線:0800-035-366
免付費傳真號碼:0800-035-48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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