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4年度補助大專校院獎勵特殊優秀人才措施申請案自即日起受理申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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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技部104年度補助大專校院獎勵特殊優秀人才措施申請案自即日起受理申請,請於104年6月3日(星期三)前依徵求公告規定檢附相關文件備函提出申請(以郵戳為憑),逾期不予受理,請 查照。
說   明:
 一、依行政院99年7月30日院臺教字第0990101117號函同意實施之「延攬及留住大專校院特殊優秀人才實施彈性薪資方案」辦理。
 二、104年度申請案全面實施線上申請,各類書表請務必至本部網站(http://www.most.gov.tw),點選「研發機構行政人員」身份並輸入帳號及密碼後進入「學術研發服務網」製作。
 三、本年度可申請補助額度,請逕至上開線上申辦網站登錄後查詢。
 四、本措施所需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投保單位(雇主)應負擔之補充保險費,得於核定經費總額內檢具支出分攤表核實報支,惟分攤總額不得超過獎勵總額2%。補充保險費於經費結報時須檢具支出分攤表核實報支。
 五、檢附本部104年度補助大專校院獎勵特殊優秀人才措施徵求公告及申請書(乙類)各1份。
 六、本案聯絡人:
  (一)有關電腦操作問題,請洽本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,電話:0800-212-058,(02)2737-7592。
  (二)相關規定如有疑義,請洽本部綜合規劃司,電話:(02)2737-7435、7440、7567、7568、7980、801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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